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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外国语学校2016年保送生推荐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01 12:58:28

作者

来源:

996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推荐办法:

一、推荐资格

(一)思想品德好 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武汉外国语学校学生课堂学习规范》,无违纪记录,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高中阶段考试有舞弊记录或受过处分者取消保送生推荐资格。

(二)学习成绩优秀 根据学校组织的高三保送生资格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学生文化成绩排名。处于相同位置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推荐:

1. 语数外位置值较高者;

2. 外语水平较高、特长显著并在外语等级考试和教育部门认可的外语竞赛中获奖者;

3. 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4. 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者;

5. 担任校级学生干部并有突出成绩者。

(三)高中阶段均在武汉外国语学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自愿参加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特别是非通用语种专业保送生选拔,高校录取后不得放弃。

二、推荐程序

(一)公布经省招办审核批准的保送生推荐办法;

(二)公示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若高校在我校资格生名单尚未公示之前来招收保送生,则按学生保送生资格选拔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推荐;

(三)公开高校来学校招收保送生的信息;

(四)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学生自己选择报名;

(五)确认推荐高校 保送生推荐工作办公室依据高校实际推荐名额,结合学生意愿,按保送生资格选拔考试成绩的排名依次推荐。对需要面试的学校,学校将组织外语面试,依据成绩择优推荐。北大、清华的保送推荐由学校先划定范围再由学校和高校进行笔试及面试初选。初选未通过者,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保送推荐;

(六)每位具有保送推荐资格的学生原则上只有一次保送推荐机会;

(七)符合保送推荐条件的学生,需要本人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

(八)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后,若有放弃,学校不再递补增加其他学生。

三、推荐纪律

(一)坚持保送生推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三公开”、“一监督”的保送推荐制度,即保送生的推荐选拔条件公开、推荐程序公开、入围名单公开,保送生推荐过程接受学校党委、纪检部门和学生监督,增强保送生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二)切实加强对保送生推荐工作的管理,强化保送生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保送生推荐工作程序为:

学生申报并递交书面承诺——班主任推荐——高三推荐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务处提供成绩——政教处提供学生思想操行记录——公示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校长签字。

所有推荐材料,必须交领导小组统一审查,集中管理,凡报送的成绩,必须真实,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任何学生、家长及其他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不得以学校名义与高校联系。

(三)学校教职员工,尤其是干部和参加保送生推荐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接受学生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参加家长的宴请,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保送生推荐工作。

(四)家长要配合学校搞好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在保送生推荐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事故或不良影响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级领导和教务处主任、分管年级主任、政教主任、纪检干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推荐办法,推荐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领导小组下设保送生推荐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年级主任和年级组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班主任和教务处相关人员任成员。

五、监督机制

(一) 学校党委和纪检干部参与选拔和推荐工作的全过程,并进行监督。

(二) 在学校网上公示推荐办法和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 学校制订的推荐办法和学生入围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核,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本推荐办法由学校保送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外国语学校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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