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撤校并点,乡村教育质量如何提升?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进一步振兴乡村教育,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从《意见》的主要内容来看,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是政策关注的重点。乡村小规模学校主要是指不足百人的乡村小学与教学点。2016年的统计显示,全国不足百人的小规模学校共计12.31万个,其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有10.83万个,占全国小规模学校总数的87.98%。甚至,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还出现了“一师一校”和“一生一校”的现象。
乡村小学规模的缩减是在中国城市化率迅速提升大背景下发生的。越来越多的人口开始从农村进入城市,自然而然地造成了乡村小学规模的缩减。不过,规模缩减并不是最重要的现象,更应该被指出的一点是乡村小学的发展也伴随着人口的流失而陷入低谷。几乎在每一个地区,乡村小学的优秀师资都在流失,同时,乡村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很难与城镇小学相比,乡村小学变成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质量的洼地,这是不争的事实。
面对以城市化为主导的结构性人口流动浪潮,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各地就开始陆续进行“撤校并点”。从初衷来看,这是一种提升资源利用率的做法,但最终的结果却使得一部分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被迫辍学。从1997年到2010年的14年间,全国减少小学371470所,其中农村小学减少302099所,占全国小学总减少量的81.3%。好在决策者及时发现了“撤校并点”政策的弊端并予以叫停。
此番国务院发布的《意见》,实际上可以看做是对叫停“撤校并点”之后如何优化教育资源分配,提升乡村教育质量的一次精确动作。《意见》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解决措施。首先是宏观上准确把握布局要求,科学制定布局规划,《意见》表示要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也就是说,“不让一个孩子辍学”,成了一条政策底线。
其次,要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加强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也就成为必需。《意见》要求各地合理确定基本办学标准,加快标准化建设,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各地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本省份确定的基本办学标准。此外,乡村小学的振兴与教师资源的优化有密切关系。除了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增加编制之外,还将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同乡镇的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尤其是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的政策,将有助于平衡小规模学校与中心学校之间的师资鸿沟。
不管什么好政策,最终要实现都需要有相应的资金配套。《意见》明确规定教育经费投入要向两类学校倾斜,同时表示还会探索将学校安保、生活服务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考虑到中国地域辽阔,情况多有不同,很多偏远山区更存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问题,如何真正保障这些家庭孩子的入学便利,将十分考验决策者。此外,当下城市化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各地政府还需要结合人口迁移动态综合考虑教育资源的投入。总之,办出“有温度”的乡村教育,为农村孩子提供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这个目标虽然宏大,但却不容易实现。期待到2020年,乡村的孩子都可以获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