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师”贵过网红谁当反思
近日,微信朋友圈里晒出了一张某在线辅导老师的课程清单,2617名学生购买了一节单价9元的高中物理在线直播课,扣除20%的在线平台分成后,授课老师一小时的实际收入高达18842元,这个薪资甚至超过当下火热的网络女主播。记者了解,网传的高收入是真实的。(3月27日《中国广播网》)
一小时过万元的收入,从劳动报酬来看,这比网络女主播要“红”多了。这不禁让人喟叹:扎实提升教师劳动价值的,竟然不是红头文件、不是节日殊荣,而是“互联网+”。而按照马太效应原理,优秀的“在线教师”恐怕还会在基数增长之下创造更为“天价”的辅导收入。
客观地说,“在线教师”是多方得益的教辅范式:一方面,它为培训机构节省了场地、管理成本;参与辅导的老师也方便;更重要的是对于家长与学生来说,不需要风雨无阻去培训中心上课,成百上千的课程经费一下子变成了几块钱、几十块钱,而且还可以精挑细选,性价比简直就像坐火箭般飞速飙升。
勤劳致富并不是坏事,真正的问题在于以下两个层面:第一,这样的辅导,如果是在职教师参与,究竟该如何定性?第二,当在职教师于在线服务中“尝到甜头”,相较于一堂课过万元的收入,他还会在乎每月几千块钱的本职工作吗?这些年,“有偿家教”屡禁不止,老顽疾,治不好,不过一个“钱”字。如今,“在线教师”令收益打滚儿翻倍,如何能监管到位?
最值得反思的是,当社会机构创新出“在线教师”有偿服务,公立学校的课外辅导却仍停留在“自习室阶段”。试想,如果每个学校重视信息化教育,优秀教师能在网上义务为该校学生提供适度的在线辅导,家长和学生又何苦在千万个培训机构面前眼花缭乱而选择困难?“在线教师”贵过网红,该不该治理是一回事,最该教育主管部门反思的是:作为公共服务的教育,在“互联网+”时代,步子是不是不要总跑得像裹脚老太太?